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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inal Price: RMB 25,000
附原信封及证书 此物品为罗丹于1898年5月和1899年7月致友人兼模特艾米莉艾·凯米侬的亲笔信两封,附原信封。信中罗丹表达了对艾米莉艾充满欣赏,赞美和感激之情。 大致译文: (1)“你不会相信,你在你可贵的信件中所说的每一句话,是怎样地触动着我的心扉。你已经为我做了那么多。我全心全意地感谢你。你所做的一切都是对的。我真心地想表达我所有的感激,尊敬与热爱,罗丹。”此信写于1898年5月28日 (2)译文大意是通知艾米莉艾,罗丹的塑像《夏娃》即将揭幕,邀对方参加。此信写于1899年7月 註:《夏娃》是罗丹于1881年设计《地狱之门》时开始创作的,原计划和另一个塑像《亚当》一起分别悬垂在《地狱之门》两侧。但因为罗丹的模特怀孕,作品的创作中止。直到1899年,罗丹才将这个未完成的《夏娃》展示在公众面前。也正是从那时开始,罗丹敢于展出他的残缺的、不完整的作品。粗糙的皮肤表面、细节的缺乏,甚至右脚上还有清晰可见的金属框架的痕迹,这些都证明了这是一件罗丹保留的尚未完工的作品,展出效果却极为成功。
17.5*11cm